我省教育审计工作起步于1990年。十多年来,我厅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积极建立教育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制度,健全了省、市、县三级教育审计体系,配齐了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逐步拓展审计领域,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十五”期间,我省各级教育审计部门共完成审计项目6149个,审计总金额155亿元,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7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4512元,审减基建投资1.2亿元。2006度,全省教育系统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225项,较上年增长了56%,审计资金总额50.93亿元,查出有问题资金10528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818条,促进增收节支11354.6万元。教育审计工作在维护财经纪律、促进教育内部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1年,我厅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被审计署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单位,2005年,被省审计厅授予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厅审计处1998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审计机构称号,先后五次被省审计厅评为审计工作先进集体。 一、制度与审计队伍建设 (一)采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和学习《审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免费向教育系统下发《审计法》与审计法实施细则学习资料650册,组织市州教育部门和高校领导、内审人员培训班15期,培训720人次,系统地辅导学习了审计法规和政策规定。利用教育网络、甘肃教育报、教育信息等媒体宣传和报道教育审计工作,扩大审计影响力。新修订的《审计法》颁布后,我们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和内审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审计法》的立法精神,尽快掌握《审计法》修订补充的内容,充分认识审计法修订的重大意义。我厅已于1998年起先后举办了15期培训班,今年十一月份举办了审计法培训班,开展了审计法学习心得征文活动。我们一直倡导审计人员走到哪里就把《审计法》宣传到哪里,通过多年的努力,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和教职工对教育审计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被审计单位和经济责任人主动要求审计的现象较为常见,审计的环境大大改善,增强了审计工作者做好教育内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落实内审机构和人员编制,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内审体系。 厅党组十分重视教育内审机构的建设,先后三次会同省编委、省审计厅联合发文,要求各高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组建内审机构,并积极帮助各高校和地区解决机构组建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在2001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面对教育厅编制锐减、人员分流的巨大压力,厅党组仍然决定保留并独立设置审计处,再一次强调教育审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加强和巩固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高校内审机构的建设,我们先后于1997年、2001年两次对全省教育系统内审工作进行了考核,把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作为重点考核项目,并将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对内审机构的加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止2006年底,全省教育系统共有内审机构96个,较上年增加12个,其中:独立设置41个;有审计人员261人,较上年增加37人,有专职审计人员121人,较上年增加了13人。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队伍有所加强,健全了省、市、县三级教育审计体系。天水市、陇南市、庆阳市的各县区教育局均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机构的健全与审计人员的充实为教育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础保证。 (三)加强教育审计制度建设,提高教育内审工作规范化水平。 全省教育系统共制定审计规章制度130多个,其中包括审计工作实施细则、基建维修审计办法、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这些规章制度、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保证了审计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开展,同时维护了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对于规范审计行为、加大审计力度、防范审计风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结合新的《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我厅制定下发了《甘肃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甘教厅[2006]126号),这一规定的施行必将对我省教育审计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教育投入逐年增多,对教育资金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教育内部审计领域也在不断拓展。我们始终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二十字方针,不断完善审计的形式和内容,为规范我省教育经济秩序、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实施财务收支审计,规范经费管理行为。 在坚持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具体工作中,注重一方面从账户入手,对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和现金进行核查和盘点,从中判断被审计单位的管理状况,以确定审计重点;另一方面从业务入手,除关注账务信息之外,也紧密联系实际业务情况,获取更多的审计信息。对于资金量大、财务管理比较薄弱的单位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积极探索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每年教育厅都要安排二至三所高校进行审计,针对高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内部控制薄弱、管理制度缺失、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学校不断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先后对甘肃政法学院、培黎石油学校等14所高中等学校改制移交过程中的资产状况进行了审计,在核实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同时,对移交后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通过后来的年度审计,我们发现移交后的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都有较大的改进与提高。 (二)积极开展基建审计,维护教育单位合法权益。 教育基建投资在整个教育经费中所占比重较大,同时,在基建投资过程中也存在“高估冒算”和违纪、违规的现象。为了提高基建投资效益,规范建设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通知》(教财[2000]16号)精神,我厅向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各厅直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审计要求,规定教育单位的基建投资全部纳入审计范围,不留死角。“十五”期间共完成基建项目审计569项,审计总金额12.6亿元,核减基建投资1.2亿元,平均核减率为10%。近年来,由于各单位审计部门对基建投资过程中的有效监管与审计,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基建投资监管机制。维修工程审计核减率逐年下降,如西北师范大学自2002年以来,维修工程审计核减率分别为17.4%、17%、14.1%和7.9%。核减率下降一方面说明校内外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决算过程中“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逐渐减少,工程决算基本真实,另一方面,在基建投资中实行的“两级审核”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即:所有项目首先经过建设单位初审后再报送审计处对其进行审计,使工程决算中的不合理成份进一步减少,从而使核减率降低。通过审计,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严格按章办事、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将审计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起到了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的作用,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重视大型项目审计,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我厅围绕“穷省办大教育”这样一个现实背景,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先后对全省农村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甘肃省世界银行贷款第三个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甘肃省第一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及师范教育专项补助经费资金、高校科研经费等大型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这些项目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实施审计有一定难度,但我们没有因此而简化审计程序,利用详查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在审计报告和审计情况通报中进行了反映,引起了所在市(州)县的高度重视,对于加强项目管理,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2005年,我们对全省税费改革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87个县(区)2003-2004年度共计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总额9.14亿元,通过审计调查发现,转移支付资金中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未到位8567.59万元,占应拨危房改造资金的16.8%。厅党组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厅务会进行研究,签发了信息专报,今年继续进行后续审计,督促各县区尽快落实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教育系统的合法权益。 (四)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的意见》(甘组通字[1995]8号),我厅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并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进行探索。逐步形成了“党组领导、组织部门委托、审计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不断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各高校都根据审计现状与单位的中心工作制定和修改了相关的制度与办法,在审计过程中,不仅注意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部门联动作用,而且在具体的工作中做到了财务审计、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相互结合,既节约了审计资源又提高了审计效率。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通过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为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选拔和任用提供依据,对促进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推进依法治校、依法行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新的《审计法》把实行经济责任审计这个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制定下来,为这项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正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实施意见,以便更好地指导这项工作。 (五)开展热点问题审计,提高审计服务意识。 近年来,我们围绕教育体制改革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审计工作。各市州教育审计部门为配合行风建设,对部分中小学收费情况和代办费的收取、管理、使用、结算、清退等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同时,配合纪检部门对群众举报的有关案件进行了查证落实。各高校审计部门积极参与学校教学设备、大宗物资的招投标工作,对采购合同的签订、价格的验证、设备的验收、付款金额的审定等都提出具体审计意见,规范了操作程序,杜绝了漏洞;对部分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积极开展跟踪审计调查;对校办企业和后勤服务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了审计及审计调查,为学校制定后勤改革承包中各利益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政策提供了比较可信的参考依据。厅审计处为配合“两基”攻坚任务,对每年要进行达标验收的县区所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通过审计,促进了教育专项资金的落实到位,如在去年的审计中,临夏县财政少拨县教育局城市教育费附加54万元的问题、转移支付危房改造资金93万元用于发放代课教师工资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拨付给了教育行政部门,做到了专款专用。这些审计项目的开展充分体现了教育审计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群众利益服务的宗旨。 三、体会与经验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 我省教育审计工作开展十六年来,经历数次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但厅党组始终坚持教育审计工作重要性不放松,保证了审计机构的独立设置。厅党组把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厅领导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对重大审计项目亲自部署,与审计人员共同探讨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厅长还经常就厅直单位的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我们咨询,听取我们的建议。每年厅里都给我们安排专项审计经费,以确保审计干部培训、审计项目开展所需,2005年提供审计经费20万元。每年我们都要召开审计工作会议或工作座谈会,主管厅领导亲自参加并悉心听取与会人员对审计工作的思路想法,以更好地指导审计工作。由于领导的重视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使我们能够大胆、毫无后顾之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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